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西省留学人员管理办公室《关于申报2016年度山西省回国留学人员科研资助项目的通知》(晋留管办发[2015] 6号)文件,2016年度省筹资助回国留学人员科研项目即日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条件
国家留学基金委、山西省留学人员管理委员会选派的高级访问学者、普通访问学者以及通过其他渠道出国进修、国际合作、攻读学位等出国留学连续一年及一年以上的留学回国人员。
二、项目要求
申报项目应紧紧围绕山西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及资源型经济转型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的需要,重点支持发展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主导产业;传统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项目;市场前景好、见效快的短、平、快项目;有国际前沿水平的基础研究项目;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
三、项目类别
1、普通项目
项目额度原则上为2-8万元人民币(社科类为2-3万元;科技类为3-8万元)。对两次(两次及以上)获得省筹科研资助又再次申报者,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方可申报:
(1)省筹科研资助项目近三年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二等奖及以上者;
(2)近三年获得国家科研项目的负责人。
2、重点项目
社科类资助的重点研究领域是:山西经济与社会发展研究、文化发展研究、生态文明建设与体制改革研究等。
科技类资助的重点研究领域是:重点资助煤炭资源综合利用及安全生产、新材料转化、环境治理及清洁生产、工业自动化控制、量子调控与信息技术、精细化学品及生态建设等研究领域。项目额度为(社科类5-10万元;科技类20-30万元)。
重点项目申报条件:申报人必须主持或曾主持完成国家项目;对所从事的学科领域有深入的研究或较高的学术造诣;是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二等奖及以上者(第一主持人);具有正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课题组成员具有副高级职称和硕士及以上学位者不少于三分之二。申报时需上报可行性研究报告。
四、申报材料要求及申报时间
1、申报材料包括:山西省回国留学人员科研资助项目申请表、出国留学证明、身份证、技术职称证书、中级职称人员还需提供两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信,再次申请者需附上次科研资助项目结题申请表复印件,承担国家科研项目证明(通知页)、近5年内获奖证明的复印件。
2、所有申报材料均统一用A4纸正反打印,一式4份。
3、请于2015年12月28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校国际合作处G201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电话:0351-6010491,联系人:刘竹波。
附件一:二○一六年山西省回国留学人员科研资助项目申请表.doc
附件二:二○一六年山西省回国留学人员重点科研资助项目申请书.doc
国际合作处
2015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