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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5年因公出国(境)团组计划的通知
编辑:国际合作部 2014-11-05 1054

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关于报送2015年因公出国(境)计划的通知》(晋政外侨字〔2014〕109号)的要求,请各有关单位于2014年11月13日前将本单位2015年度因公出国(境)团组出访计划报送国际合作处,逾期不予补报。凡我校2015年拟出国(境)开展学术交流、访问,参加学术会议、培训以及合作研究等短期出访人员,都必须报送出访计划,经山西省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审批备案后方可派出,未报计划的将不再派出。

联系人:李雅琴     电话:6010491。


国际合作处

2014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