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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与香港高等科技教育学院合作项目2015年秋季交流本科生选派工作的通知
编辑:国际合作部 2015-01-07 1016

各相关专业:

为加强与香港高校的教育文化交流,拓宽学生视野,实现优势互补,推进我校“育人质量保障工程”计划的实施,促进与香港高等教育领域的合作,我校决定开展与香港高等科技教育学院2015年秋季学期的学生交流活动。根据我校与香港高等科技教育学院签署的教育合作协议及其专业特色,本次遴选事宜具体安排如下: 

一、学校简介

香港高等科技教育学院是隶属于香港职业训练局的公办院校,是拥有教育部资质认可的本科院校,有设计学院、工商及酒店旅游管理学院和科技学院。院校一大特色是课程理论和实用兼备,通识与专业教育并重。院校透过机构实习和专题研习,为学生创造机会,与行业建立紧密联系。

二、相关专业及名额

主要面向我校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化学化工学院、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等学院相关专业。详情参见http://www.vtc.edu.hk/admission/tc/programme/s6/degree/。计划招收3-4人。经我校推荐后,由香港高等科技教育学院作最后甄选。

三、报名条件

1. 我校2013级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生。

2. 政治立场坚定,拥护祖国和平统一方针,了解国家对港工作基本政策。

3. 身心健康,诚实守信,在校期间无课程不及格记录,且平均成绩专业综合排名在前30%以内;双学位在读本科生不可以报名参加交流;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良好的合作意识、较强的交流和沟通能力。

4. 英语至少满足如下条件之一:(a) 托福(TOEFL)成绩不低于79分(网考); (b) 雅思(IELTS)成绩不低于6.0分;(c) 国家统一高考英语成绩不低于110分;(d) 其他同等资格的英语成绩;(e)面试中良好的英语运用和表现。

5. 学生本人自愿,遵守学校选派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请相关专业学生根据自己的学术兴趣和专业特征,对照香港高等科技教育学院相关专业的课程设置,选择与本校所学专业相同或接近的专业进行交流学习。交流学习期限为一学期或一学年。

四、申请程序

1.学生依据报名相关条件,自愿报名填写《太原理工大学学生国(境)外短期交流项目申请表》(见附件),并经相关学院审核后,于2015年3月9日—11日将在校中文成绩单(一式两份)、《太原理工大学学生国(境)外短期交流项目申请表》一并提交国际合作处办公室G208(迎西校区体育馆对面)。 

2.学校相关部门对学生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由对方学校择优录取。

3. 在学校国际合作处指导下办理赴港相关文件及手续。

联系人:张老师  樊老师  联系电话:0351-6010171 60182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