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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与香港浸会大学合作项目2015年交流本科生选派工作的通知
编辑:国际合作部 2015-01-07 1531

各相关专业:

为加强与香港高校的教育文化交流,实现优势互补,推进我校“育人质量保障工程”计划的实施,根据我校与香港浸会大学签署的合作项目协议以及相关专业补充协议,现开展2015年赴香港浸会大学本硕连读合作项目招生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及合作内容

香港浸会大学前身为1956年成立的香港浸会书院,1972年始改称香港浸会学院,是一所由香港特区政府资助的公立大学。该校致力于教学与研究,广纳贤才,服务社会,探求学术,陶冶情操,追求卓越成就。

参与合作项目之学生将于五个学年内完成本科生及硕士研究生课程,其中前三年在我校依照专业培养方案实施,第四年在浸大以访问学生身份完成课程。我校承认学生在浸大获得之学分,成绩合格者,我校将授予本科学位证书及毕业证书。该合作项目之学生在完成本科课程后,相关成绩达到浸大入学要求者(包括英语要求),可升读该校理学硕士课程。

二、项目相关专业及报名条件

此合作项目主要面向我校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数学学院等学院相关专业在读本科生。详情参见http://physics.hkbu.edu.hk/threentwo/programme.htm。每年计划招收15人左右。经我校推荐后由浸大作最后甄选。具体要求如下:

1. 我校2012级相关专业全日制本科生。

2. 政治立场坚定,拥护祖国和平统一方针,了解国家对港工作基本政策。

3. 身心健康,诚实守信,在校期间无课程不及格记录,且平均成绩专业综合排名在前30%以内;双学位在读本科生不可以报名参加交流;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良好的合作意识、较强的交流和沟通能力。

4. 英语至少满足如下条件之一:(a) 托福(TOEFL)成绩不低于79分(网考); (b) 雅思(IELTS)成绩不低于6.0分(修读浸大三年制课程),或6.5(修读浸大四年制课程);(c) 国家统一高考英语成绩不低于110分;(d) 其他同等资格的英语成绩;(e)面试中良好的英语运用和表现。

5. 学生本人自愿,遵守学校选派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三、学籍、管理和学费

学生在我校学习期间,其学费按照我校有关规定办理。学生在浸大学习期间,其本科课程学费按照浸大本科海外生相关标准办理,浸大按有关规定为学生办理相关保险。

香港浸会大学学费港币10-12万元/年,食宿费港币6-7万元/年。

四、申请程序

1.学生依据报名相关条件,自愿报名填写《太原理工大学学生国(境)外短期交流项目申请表》(见附件),并经相关学院审核后,于2015年3月9日—11日将在校中文成绩单(一式两份)、《太原理工大学学生国(境)外短期交流项目申请表》一并提交国际合作处办公室G208(迎西校区体育馆对面)。

2.学校相关部门对学生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由对方学校择优录取。

3. 在学校国际合作处指导下办理赴港相关文件及手续。

联系人:张老师 樊老师 联系电话:0351-6010171 60182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