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遴选2017年高等教育教学法出国研修项目工程专业类留学人员的函》(留金法[2017]5025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计划选派地方高等院校从事理科类专业和工程类专业课程教学的教师出国研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理科专业类留学选派计划
1、选派对象:本地区普通高等院校从事化学工程、机械工程、土木工程、电气工程、软件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环境工程、高分子工程、材料工程、生物工程、通讯工程专业的一线骨干教师;
2、预计选派人数:15人
3、留学国别及院校:加拿大,渥太华大学(University of Ottawa);
4、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访问学者,6个月;
5、派出时间:2017年7月
二、资助内容
留学人员在外留学期间的学费、奖学金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三、申请条件
1、年龄:申请时不超过45周岁(1971年3月15日以后出生);
2、大学本科(含)以上毕业;
3、身心健康,思想政治素质好;
4、申请人必须为以上所列专业的一线骨干教师,且应符合《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其条件;
5、在外学习期间全程英语教学,申请人申报时需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规定的要求或达到与规定要求项目的语言水平。
四、遴选时间安排具体要求
4月中上旬:专家评审;
4月底:公布录取结果、完成录取工作;
5-6月期间:参加为期15天的国内专业预备教育及行前集训。地点为华东师范大学,时间将另行通知;
7月/8月初:派出。
五、相关要求
1、申请人请于2017年2月27日-3月1日下载附件表格填报《工程类专业申请材料模板》(附件一)和《基层意见推荐表》(附件二),并于3月1号之前将电子版统一发到cuibo@tyut.edu.cn,随后我处会统一通知登录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apply.csc.edu.cn报名。申请人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请查阅(http://www.csc.edu.cn/article/717)。逾期不予受理。
2、申请人请于2017年3月2日将国家留学基金委纸质版材料和《基层意见推荐表》学院院长签字盖章各一份交到国际处G201办公室。 联系人:崔博,联系电话:0351-6010491。
3、详情请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www.csc.edu.cn/)进行查询。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