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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度国别和区域研究有关工作的通知
编辑:国际合作部 2017-03-17 498

各相关单位:

为了服务国家战略和外交大局,全面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国别和区域研究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外厅函〔2017〕8号)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请各申报单位认真研读《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建设指引(试行)》, 2017年3月20日前将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备案材料(附件2)一式三份及汇总表(附件3)一式一份报送国际合作处(迎西校区国教楼G201室或明向校区管委会322室),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liuzhubo@tyut.edu.cn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351-6010491,3176500。

附件:

附件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国别和区域研究有关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2: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备案材料.doc

附件3:国别和区域研究中心备案汇总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