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有关单位:
按照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21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的选派办法》的要求,2021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申报工作将于2021年4月15日开始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选派类别及期限
高级研究学者的留学期限为3-6个月,访问学者的留学期限为3-12个月,博士后的留学期限为6-24个月。留学开始时间应不早于2021年7月1日,且不晚于2022年12月31日。
二、 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二)申请人须为我校正式工作人员。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派出前须来校工作满三年,博士后派出前须来校工作满两年。申请留学机构应为《泰晤士报》排名前400强高校,或基于本学科在ESI学科排名世界前200位大学或与我校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国际知名大学。不满足上述要求的,学校不接受申报,不予派出。
(三)申请人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所在单位重点工作。申请时须提交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函。外语水平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拟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详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1944)。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到派出要求者,如所在单位重点推荐,亦可申请,但须提供可反映其外语水平的考试证明,如往年WSK/TOEFL/IELTS等考试成绩单。此类人员如通过评审被录取,须参加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相关语种培训或自行报考WSK/TOEFL/IELTS等考试,达到外语条件后方可派出。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申请时外语水平合格者。
(四)高级研究学者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教学科研人员重点支持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或博士生导师,优先支持“双一流”建设学科主要负责人、或国家级重点教学或科研项目主要负责人、或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平台主要负责人、或部级(含)以上教学或科研奖励一等奖获得者等。
(五)访问学者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六)博士后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具体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的优秀在职青年教师或科研人员。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
三、选拔办法
(一)预报名。
1. 网上申报。符合选派条件人员在2021年4月15日8:00--4月28日18:00,登录申报系统(太原理工大学人事人才信息网首页——网络服务大厅——公派出国出境留学申报,首次登录账户名为教师工号,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请及时修改登录密码),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2.形式审查。人事处在4月28日前对申报人员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过程中,由于信息不完整可按系统提示修改完善。形式审查通过后,方可在线生成并打印申请表。
3. 材料提交。申报人于2021年4月28日18:00前将申请表一份(正反打印,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太原理工大学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单位推荐意见表》一份(见附件1,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人事处师资科(明向校区行政主楼B612室),并将《太原理工大学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单位推荐意见表》Word版发至邮箱tyut-szk@tyut.edu.cn。
(二)正式报名。
1. 网上申报。留基委网上报名及受理时间为2021年4月15日-4月28日。人事处形式审查通过后,申请人应在此期限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
2. 材料提交。申请人于2021年4月28日17:00前将留基委正式报名的申请材料原件两份(正反打印)提交至国际合作处(明向校区行政主楼B809室)。
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详细内容请登录国家留学网浏览《2021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1949)。
联系人:石老师、洪老师(人事处) 电话:0351-3176177
赵老师(国际合作处) 电话: 0351-3176390
人事处 国际合作处
2021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