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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前做好我校2017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的通知
编辑:国际合作处 2016-11-21 1504

各有关单位、各位教师:

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简称留学基金委)将重点推动开展依法依规管理工作,对公派出国留学“选、派、管、回、用”等各环节工作进行梳理和规范,同时将修订选派办法,当年选拔当年派出,发挥管理主体作用,提高预算执行力;优化国外管理,提高学习效率;启用留学人才回国服务系统,实现回国人才跟踪管理。

据悉,2017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即将开始。为做好我校选派工作,现将2017年留学基金委对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做出的要求通知如下,请计划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的各有关单位及老师提前做好准备。

一、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申报时间为2017年1月5日—1月15日,3月下旬公布录取结果,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2017年12月31日;申报时须提交国外正式邀请信,在联系邀请函时,明确派出时间在2017年12月31日之前。外语水平达标者优先录取。

二、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不再分两批次进行申报,仅在2017年4月1日—4月15日进行一次申报,5月公布录取结果。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2017年12月31日。申报时须提交国外正式邀请函和外语水平达标证明。

三、国外合作项目、国际区域问题研究及外语高层次人才培养项目、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等其他项目,选派办法将根据各项目规定另行公布,具体选派信息请登录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查询。

四、被录取人员须在留学资格有效期内派出,擅自放弃留学资格或不按期派出的人员,5年内将不得再次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被录取后,不得申请变更留学国别、留学单位、留学期限,不得申请延期派出,请慎重联系国外邀请单位。

五、国外正式邀请函的要求

根据留学基金委的规定,国外邀请函应为正式邀请函,一般应由外方教授/邀请单位签发,并使用邀请单位专用信纸打印。邀请信/函应明确如下内容(若所申请的子项目对国外邀请信有特别要求,应按项目要求准备):

(1)基本信息:姓名、国内单位等;

(2)留学身份: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研究

(3)留学期限:明确到起止时间;

(4)留学专业、课题或研究方向;

(5)是否符合接受方外语水平要求;

(6)外方能提供的研究条件;

(7)外方负责人签字(含电子签名)与联系方式。

请严格按照以上要求准备邀请函,否则可能会影响录取结果。

六、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的评审及录取权在留学基金委,留学基金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留学基金委聘请专家),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并签约派出,专家评审工作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察:

(1)申请人的综合素质及发展潜力;

(2)申请人的主要业绩及获奖情况;

(3)出国研修学科专业及方向的需要程度、国内和国际发展水平的差距;

(4)出国留学的必要性、研修计划的可行性及留学目标的应用前景;

(5)留学目的国、机构及合作学者在所选学科领域的发展水平、是否具备接待申请者所需科研条件;

(6)申请人所在单位在该学科专业领域的水平、为申请者留学回国后提供发展条件的可能性以及推荐态度等。

七、自2015年1月5日起,美国国务院通过《联邦公报》发布了对交流访问项目管理规定的修订版,对J-1签证申请者实施新的外语要求,具体标准由各留学单位制定。请赴美留学人员提前联系留学单位,了解具体要求,做好外语准备。

《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及各类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的选派办法将于2016年12月初在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公布,请各有关单位及老师们及时关注。

特此通知。

国际合作处

2016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