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18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文件精神,现将有关选派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1、选派人数:2018年全国计划选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及博士后3500人。
2、访问期限:高级研究学者为3-6个月;访问学者为3-12个月;博士后为6-24个月。
二、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为我校正式工作人员,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科研项目,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所在单位重点工作及在研课题。
2、申请时必须提交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函。
3、外语水平需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详见http://www.csc.edu.cn/article/1049。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到条件者,须提供可以反映其外语水平的外语考试成绩证明(WSK/TOEFL/IELTS考试成绩)。在同等条件下,国家留学基金委优先录取申请时外语水平合格者。
4、高级研究学者申请人应符合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5岁(1962年1月5日以后出生)。教学科研人员应为教授或博士生导师,此外,还应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骨干。
(二)两院院士、“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杰出人才或领军人才入选者、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
(三)中央国家机关、地方行政管理部门、国有大中型企业高级行政管理人员,须具有或相当于副司局级(含)以上行政职务。
5、访问学者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7年1月5日以后出生),本科毕业后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6、博士后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7年1月5日以后出生),应为国内高等学校或科研单位具有博士学位、具体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的优秀在职青年教师或科研人员。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
三、申报程序
1、申请人请于2018年1月5号-1月15号登录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apply.csc.edu.cn网上报名。应提交申请材料及说明请查阅http://www.csc.edu.cn/article/1050。
2、外方出具的邀请信留学开始时间应不早于2018年4月1日,且不晚于2018年12月31日。否则材料审核不予通过。关于邀请信、联系国外留学单位应注意事项、外语要求等详情请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www.csc.edu.cn/article/1052进行查询。
3、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2018年12月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自动取消。
4、申请人请于2018年1月10日-11日将国家留学基金委纸质版材料、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请表(附件1)和单位推荐意见表学院院长和人事处处长签字盖章(附件2)各一份交到国际合作处201办公室,单位推荐意见表电子版发至邮箱liuzhubo@tyut.edu.cn。
联系人:刘竹波,联系电话:0351-6010491。
2017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