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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2019年春季孔子学院总部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的通知
编辑:国际合作部 2019-04-18 371

学校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组织2019年春季孔子学院总部国家公派出国教师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精神,配合孔子学院总部做好国家公派出国教师推荐选拔工作,密切人文交流,加大对外宣传,促进我校对外教育交流合作,现公开招聘2019年春季孔子学院总部国家公派出国教师,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时间:2019年4月17日至24日

二、申请条件及岗位需求:

1.热爱汉语国际教育和孔子学院事业,了解国家有关方针政策,遵守中国和赴任国法律法规;组织纪律性强,有团队精神;具有较强的使命感、光荣感和责任感;师德高尚,爱岗敬业。

2.具有2年及以上教龄的国内高等院校、中小学在职教师。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汉语国际教育、中文、外语、教育、文化等人文学科专业学习背景。年龄一般在55周岁(含)以下,身心健康。俄、法、德、西等非通用语种教师年龄可在58周岁(含)以下,身心健康。

4.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含)以上水平,能熟练使用英语或所在国语言,具有较强的汉语教学、中华文化传播和跨文化交际能力。有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经验、外国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5.符合国外教师岗位要求。

具体要求请登录网站查询。教师赴任时间一般为2019年8月,任期一般为2学年。(详见附件)

三、推荐程序

(一)提交材料

1.申请表格采取网上填写,未在网上填写表格的将不予受理。申请人须登录网站进行注册。填写后,下载打印纸质表格《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提交学校有关部门审核。

2.所在部门须为教师附推荐信,主要对其政治思想、教学能力、身心健康状况做出评价,所在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以纸质和电子形式提交孔子学院办公室。

(二)单位审核

请推荐单位严格审核本单位报名者申请材料,确保申请材料真实、完整,严格做好政治审查和把关,汇总后出具推荐意见,行政负责人签字并盖章后报孔子学院办公室,学校不接受个人申报材料。各院部于4月24日前将申报汇总名单和申请人《申请表》原件、推荐信报送至孔子学院办公室,逾期将不予受理。

四、选拔考试

推荐人选须参加孔子学院总部统一组织的选拔考试。考试为面试,主要考查专业知识、教学技能、跨文化能力、外语水平和心理素质等。时间暂定于5月18、19日,具体安排将由孔子学院总部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另行通知。

五、录取培训

根据选拔考试结果和岗位要求,确定录取人员,被录取教师须接受孔子学院总部组织的相关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派出,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派出待遇

教师待遇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财教〔2011〕194号)文件执行。

联系人:冯雷、樊明明

联系电话:6010785,6018290

电子邮件:fenglei@tyut.edu.cn;

办公地址:迎西校区国教楼二层G208室。



                                                                                         国际合作处/孔子学院办公室

2019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