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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院、研究生院、国际合作处关于做好2023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的通知
编辑:国际合作处 2023-03-01 3642

学校各单位: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2023 年公派留学工作已经启动,相关项目具体选派时间、选派办法及选派类别请登录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查询。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教职工,满足各项目申报条件。

2.教职工申报者须在校工作满三年,且申请留学机构应为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行榜前 400 名高校,或本学科在基本科学指标数据库(简称 ESI)排行榜前 200 名高校,或与我校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单位。

二、申请方式

申请人按项目规定的网上申报时间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报名,并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各项目选派办法中的要求准备书面申请材料。

申请人须线上线下同时提交申请,学校各受理部门(本科生院、研究生院、国际合作处)以收到的纸质材料为准审核申请人网上填报信息,纸质材料内容须与网上申请材料完全一致。纸质申请材料由申请人所在二级单位外事秘书统一提交至学校各受理部门(本科生、研究生、教职工材料分别提交至本科生院、研究生院、国际合作处),不受理个人报送。仅网上申请,未在项目截止时间前提交纸质材料的申请视为无效申请。

三、申请材料

各二级单位将申请人《单位推荐意见表》中“单位推荐意见”的 word 文档(不超过 500 字)汇总后发至指定邮箱。书面材料须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申请人所在二级单位须将每位申请人的书面材料按顺序整理,并将名单汇总成excel表(见附件)加盖单位公章。

四、受理时间

各公派留学项目纸质材料受理截止时间均为网上申请报名截止日期当天,逾期不予受理。

五、工作要求

1.开展好资格审查。各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负责对申请人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行、学术诚信、身心健康情况、学术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留学计划可行性等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在《单位推荐意见》中出具针对性推荐意见,并加盖党委(党总支)公章。

2.组织好项目申报。请各二级单位围绕学校“十四五”规划、“双一流”建设等各项重点工作, 结合本单位实际,积极做好 2023 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宣传和咨询工作,鼓励和支持本单位符合条件者报名。为便于政策解读,请各申请人直接到本人所在二级单位向外事秘书咨询。

3.加强对留学人员的管理。留学人员录取后,各二级单位要及时了解其思想动向,对存在问题的人员不予派出。留学人员派出前,二级单位应对其进行行前教育,将思想政治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纳入培训内容,并加强心理、精神、道德和诚信等方面的教育指导,并协助其办理出国手续。学校将不定期开展抽查,对存在派出前无要求、派出后无跟踪监督等情况进行重点监督。

六、联系方式

本科生项目:

联系人:周风高

联系电话:0351-3176108,0351-6018448

邮箱:779152424@qq.com

地址:明向校区行政楼B313室


研究生项目:

联系人:田晓雨

联系电话:0351-3176228

邮箱:2571358171@qq.com

地址:明向校区行政楼B411室


教职工项目:

联系人:张林芳

联系电话:0351-3176390

邮箱:zhanglinfang@tyut.edu.cn

地址:明向校区行政楼B809室


附件: 国家留学基金委XX项目申请人名单汇总表.xls




本科生院  研究生院  国际合作处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