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国或香港、澳门
㈠、需提交材料
1、太原理工大学出国(境)申请审批表(国际合作处网页下载);
2、邀请函原件及翻译件4份;
3、参加学术会议需提供中英文论文摘要及语言证明和论文保密证明;
4、参加省外组团需提供组团单位的征求意见函、任务通知书原件及任务批件复印件;
5、出访日程表及费用明细表;
6、8张小二寸、白底彩色正面免冠近照;
7、预交费1000元/人(包括翻译认证费,护照费,护照押金等)。
㈡、审批程序
1、审批流程:①所在单位→②国际合作处→③主管校长→④校党委书记→⑤省外事办公室(参加会议需先报省科技厅审批);
2、办理经费审核表:①校财务处审核→②省财政厅审核;
3、办理外事教育培训证地点:山西省对外交流咨询中心,新建路文源巷18号审计厅5层电话:4044030;
4、 办理安全宣教培训证地址:山西省安全厅宣教中心,国际大厦9层1号,电话:4040840;
5、办理政审批件可携太原理工大学出国(境)申请审批表复印件到校组织部。
㈢、注意事项
1、需提前三个月向国际合作处报送材料,材料不全或时间不足三个月不受理;
2、邀请信要有单位抬头、详细地址、电话、传真和E-mail ,内容包括访问日期天数、访问目的、费用由谁支付,出访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单位名称职务;
3、回国后7天内将护照交省外办保管,并向国际合作处提交电子和书面总结。
二、台湾
㈠需提交材料
1、太原理工大学出国(境)申请审批表(国际合作处网页下载);
2、邀请函;
3、邀请人及邀请单位简介;
4、日程表;
5、大陆地区出访人员名单;
6、参加会议需提供承诺函、会议议程、会议计划书。
㈡审批程序
审批流程:①所在单位→②国际合作处→③教育厅外事处→④省台办→⑤国台办→⑥太原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
㈢ 注意事项
1、需提前三个月向国际合作处报送材料,材料不全或时间不足三个月不受理;
2、邀请材料中不能出现‘民国’、‘国立’、‘R.O.C’等字样;
3、回大陆后7天内向国际合作处提交电子和书面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