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美教育交流协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将继续选派“中美富布赖特项目”出国留学人员于2011-2012学年度赴美研修。现将遴选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中美富布赖特项目”是中美两国政府间重要的教育交流项目之一,由中国教育部与美国国务院共同负责,留学基金委和美国驻华使馆共同负责实施。“中美富布赖特项目”在派遣中国学者赴美研修的同时,每年也接收美国学者来华任教。该项目在我国高等院校的人才培养、师资队伍和学科建设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目前,“中美富布赖特项目”赴美中国学者/研究生的派出规模为不超过60人/年,被录取人员将作为国家公派留学人员派出。项目经费由中美双方共同投入。
二、本次遴选类别包括研究学者和联合培养博士生两类。候选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基本条件:
①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和业务素质并在学习、工作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事业服务的责任心和责任感。
②应是各项目单位具有一定发展潜力的优秀教学/科研人员或学生。暂不受理正在境外学习或工作的人员的申请。
③应在过去四年内没有在美留学和长期研究的经历。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后至少工作五年以上方可申请。
④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
⑤身心健康。
2.类别条件
①研究学者(Visiting Research Scholar,VRS): 候选人年龄应在35-50岁之间(于1960年9月10日后、1975年9月10日前出生),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职务。候选人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十年以上教学经验,有较强的独立研究能力和较高的英语水平,赴美后能独立从事研究工作。研究学者在美享受十个月的奖学金,留学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②联合培养博士生(Ph.D. Dissertation Research Program):候选人年龄应不超过35岁(于1975年9月10日后出生)。候选人应为项目单位全日制在读博士生(不含委托培养生及定向生),且已完成第一年基础课程并已确定博士论文研究课题;或为硕博连读生/直博生,且已完成前三年的基础课程并已确定博士论文研究课题。联合培养博士生在美享受十个月的奖学金,留学期限不超过十个月。
三、网上报名、截止时间
1. 请各单位根据项目要求进行选拔,并统一组织被推荐人进行网上报名,督促被推荐人按照附件二中的申请材料要求认真填写网上报名表格。
2.请各单位至迟于2010年8月31日前将有关申请材料国际合作处。
国际合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