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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拔推荐2011年孔子学院中方院长的通知
编辑:国际合作部 2011-04-14 1006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第一次全国孔子学院工作会议精神,打造高素质的孔子学院中方院长队伍,提高孔子学院办学质量和水平,孔子学院总部根据各国孔子学院(课堂)的需求,近期启动了2011年孔子学院(课堂)中方院长(负责人)推荐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中方院长(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国际汉语教育和孔子学院事业,了解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具有较强的使命感、光荣感和责任感,组织纪律性强。

2.本科以上学历,参加工作5年以上。具有院(处)级以上工作经历或副高以上职称,特殊人才可适当放宽。

3.了解孔子学院所在国国情,能熟练使用所在国语言,或英语。具有较丰富的外事和教学管理工作经验。有海外学习或工作经历。

4.性格开朗,身心健康,55周岁(含)以下。具有较强的跨文化交流及市场开拓和运作能力,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熟练掌握文字处理和网络、多媒体应用技术。

5.孔子课堂中方负责人需能够兼任对外汉语教师。

二、推荐选拔程序

1.推荐比例

岗位人选均面向所有参与承办孔子学院(课堂)的院校,实行公开选拔推荐。有中方院长(负责人)岗位需求的合作院校须按每个院长岗位1︰2的比例,在全校范围内选拔推荐。其它院校可择岗推荐,推荐岗位不限。中方院长(负责人)岗位情况请登陆http://cidirector.chinese.cn查询。

2.填写表格

推荐人选须登陆中方院长推荐网上报名系统,注册后申请院长岗位并填写《孔子学院中方院长推荐表》(网址为http://cidirector.chinese.cn)。

3.报送材料时间

请各单位于2011年4月25日前将推荐材料报送国际合作处,报送时推荐单位须出具推荐函(不少于300字)。

三、选拔考试

孔子学院总部将组织专家按照“中方院长任职资格”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通过者参加集中选拔考试。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四、录取和培训

根据选拔考试成绩确定录取人员,统一参加孔子学院总部组织的培训。具体培训时间地点待考试结束后另行通知。如同一岗位的多个推荐人选均达到中方院长岗位要求,将参考考试成绩和培训表现确定派出人选,其他人选调剂派出或作为院长储备人选。

五、孔子学院中方院长工作期限和待遇

中方院长在外工作期限一般为2-4年。国外工资待遇根据教育部、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教财[2005]16号)执行。

特此通知。

国际合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