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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2年度出国(境)培训项目计划的通知
编辑:国际合作部 2011-11-02 1436

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西省外专局《关于申报我省2012年度审核类出国(境)培训项目计划的通知》精神,为使出国(境)培训工作更好地为我校教学、科研及管理工作服务,现就做好2012年出国(境)培训项目计划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出国(境)培训工作重点放在体制改革、法制建设、重大科技攻关项目、行业关键技术、节能减排技术、生态环保技术、新能源开发、金融创新及风险防控、社会管理及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建立等方面。

(二)以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为重点,统筹开展“六支队伍”出国(境)培训。不断提高党政干部的领导能力和决策水平,逐步增强高层次管理人员的现代管理水平和国际化程度,提升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水平和创新能力。加大对创新型专业技术类项目的支持力度。加大对急需紧缺人才、高技能人才及社会工作人才培养项目的支持力度。

(三)大力支持独联体专项和软件集成电路专项项目。充分利用独联体国家的科技资源,促进双方人才交流与合作的不断发展。进一步支持推动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及其他相关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出国(境)培训项目。

二、申报要求

(一)、审核类出国(境)培训项目划分为党政干部项目、专业技术项目、企业管理项目三类,请按照项目内容和人员构成情况准确分类,分别填写《2012年审核类出国(境)培训项目计划汇总表(党政干部)》、《2012年审核类出国(境)培训项目计划汇总表(专业技术)》、《2012年审核类出国(境)培训项目计划汇总表(企业管理)》并同时报送电子文本,党政干部项目还须逐项填写《审核类党政干部出国(境)项目补充说明》。

(二)、经费来源分国内财政因公出国预算内经费、国外资助(全额、境外全额、部分)、专项经费等。行业类别按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分为①农林牧渔业、②制造业、③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④金融业、⑤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⑥教育、⑦医疗卫生、⑧文化、体育和娱乐业、⑨社会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建设。

(三)所有出国(境)培训项目计划,单个项目人数均须控制在25人以内(含25人)。

(四)所有出国(境)培训项目,申报单位要按照《国(境)外培训渠道管理暂行办法》(外专发〔1999〕4号)选择境外培训机构。国家外国专家局将对未填报境外培训机构的项目、重点项目和申报同一培训机构较多的项目进行调控。经批准的项目,原则上不得更改境外培训机构。中长期项目,原则上应选择国(境)外大学作为培训承办方。

(五)2012年审核类出国(境)培训项目计划表,可通过外国专家局网站 http://www.safea.gov.cn下载。

(六)各单位须于2011年11月9日之前将2012年审核类出国(境)培训项目计划报送至国际合作处。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