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国家外国专家局和香港新世界发展有限公司签署协议,双方各出资1000万人民币设立“海外高层次人才交流基金”,启动社会管理专项。2012年海外高层次人才交流基金-社会管理专项重点资助方向如下:
1.健全社会规范体系,加强社会管理法律制度建设。资助从立法、执法、普法等方面着手,提升我国司法诉讼、调解、仲裁等多种纠纷解决方法水平的海外高层次人才交流项目;资助发挥司法的主渠道作用,加强公民法律意识培养,提高司法权威性的海外高层次人才交流项目;资助国际法、知识产权保护法等方面的海外高层次人才交流项目;资助完善社会法律体系,建立社会组织自律等民间纠纷解决机制的海外高层次人才交流项目。
2.支持社会征信体系建设。资助探索建立统一的信用记录平台、公民个人基本信息制度和信用管理制度的海外高层次人才交流项目。
3.资助建立社会保障体系,保障公民基本社会权利,如:就业权、健康权、受教育权、居住权等的海外高层次人才交流项目。
4.资助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方面海外高层次人才交流项目。
5.资助促进深化户籍制度、财税制度、收入分配制度等体制机制改革的海外高层次人才交流项目。
6.强化思想道德建设,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完善社会志愿服务体系。资助加强社会公共道德建设,建立基层社会服务机构,发挥民间调解的作用,切实为流动人口、特殊人群提供相关服务的海外高层次人才交流项目。
7.资助社会心理服务领域海外高层次人才交流项目。
8.加强电子信息网络动态管理机制建设。资助健全网络管理法律法规,对网络进行实时动态管理,建立媒体自我管理机制及网上舆情引导处置机制的海外高层次人才交流项目。
9.资助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推动建立和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海外高层次人才交流项目。
10.资助加强社会应急管理法律和预案体系建设,提升全民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交流项目。
请各有意申请以上领域项目资助的单位,按照《海外高层次人才交流基金-社会管理专项使用方案(试行)》和《海外高层次人才交流基金-社会管理专项实施细则(试行)》(已在国家外国专家局http://www.safea.gov.cn和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基金会网站http://www.citef.org.cn发布)的有关要求,认真填写申报表,并根据《实施细则》要求准备相关材料,于2012年3月22日前,将申报表和申报材料一式四份报国际合作处。
(表格下载:http://www.safea.gov.cn/content.php?id=12745741)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