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单位及同学:
根据中美教育交流协议,受教育部委托,2014年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留学基金委)将继续选派不超过20名博士研究生参加“中美富布赖特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留学期限为10个月),于2015-2016学年度赴美研修,项目经费由中美双方共同投入。我校择优推荐5名候选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被推荐人选符合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和业务素质并在学习、工作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事业服务的责任心和责任感。
2、应是各项目院校具有一定发展潜力的优秀学生。暂不受理正在境外学习或工作的人员的申请。
3、应在过去四年内没有在美留学和长期研究的经历。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的人员,回国后至少工作五年以上方可申请。
4、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业务能力。
5、有效的TOEFL(网考不低于80分)或IELTS均分至少6.0以上,任一单项不低于5.5分(2013年10月1日后的考试)。
6、身心健康。
7、候选人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5岁(于1979年10月1日后出生)。候选人应为项目院校全日制在读博士生(不含委托培养生及定向生),且已完成第一年基础课程,并与导师一起确定博士论文研究方向,形成研究计划;或为硕博连读生/直博生,且已完成前三年的基础课程并已确定博士论文研究方向,形成研究计划。
8、申请人需有与美国问题研究相关研究兴趣和专业背景。优先考虑能明确表明其研究课题确有到美国进行研究的必要及非常愿意通过参加本项目增进中美两国理解的申请人。
二、报名方法截止时间及要求
1、请各有关单位根据项目要求进行选拔,并于2014年4月25日前将推荐人选报国际合作处选派科G201,逾期不予受理,也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 联系人:崔博, 联系电话:6010491。
2、学校将统一组织被推荐人分别登录网上报名。
三、本项目不支持被录取人员留学期间长期在美国境外参加活动或休假。除非有影响到本人或直系亲属的紧急情况发生,被录取人员不得请假离美14天以上。非紧急情况下需提前一个月申请赴美国以外地区休假或参加其他活动。请申请人在决定申请前认真考虑上述留学要求。
附件:
国际合作处
201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