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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派我校研究生2015年春季赴台湾高校交流学习的通知
编辑:国际合作处 2014-09-24 1591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加强与台湾高校的学术与文化交流,进一步落实今年6月校长吕明带队访问台湾高校后我校与台湾友好院校有关协议的执行,促进两岸高等教育领域的合作,我校近期将开展2015年春季学期与台湾高校的学生交流活动。根据我校与台湾各高校签署的学生交流合作协议及各学校专业特色,2015年春季,我校将推荐品学兼优的在读研究生赴台进行为期一学期的交换学习。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交流期限

2015年2月—2015年6月。

二、报名条件

1. 在读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在其他条件相当的情况下未曾有过出国(境)交流学习的学生优先。

2. 政治立场坚定,拥护祖国和平统一方针,了解国家对台工作基本政策。

3. 身心健康,诚实守信,在校期间课程无不及格(或重修),且学习成绩优秀;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良好的合作意识、较强的交流和沟通能力。

4. 具有明确的学习、研究计划和较强的英语水平;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5. 符合交流学校入学要求及其他规定。

三、选派名额、专业及相关费用

台湾中正大学4人;台湾中央大学2人;台湾清华大学2人;台湾交通大学6人;云林科技大学3人;华梵大学3人;中国文化大学6人;世新大学6人。请根据自己的学术兴趣和专业特征,对照台湾各高校的相关专业及课程设置,选择与本校所学专业相同或接近的专业。派出学生需要自己承担对方大学学费以及其它相关费用。每位学生至多申报2所学校。(详情见附件一)

四、申请程序

1.学生依据台湾各友好大学简介(附件二),自愿报名填写《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国(境)外短期交流项目申请表》(附件三),并经指导教师、所在学院、研究生院审核同意后,将相关材料一并提交国际合作处办公室G208,截止时间2014年10月13日。

2.学校相关部门对学生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由对方学校择优录取。

3. 在学校国际合作处指导下办理赴台相关文件及手续。

相关事宜请咨询:赵老师 6018874   樊老师 6018290

特此通知。

【点击下载:台湾各友好大学简介】 

【点击下载:太原理工大学2015年春季学期台湾高校研究生交流项目一览表】

【点击下载:太原理工大学研究生国(境)外短期交流项目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