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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工作计划
编辑:国际合作部 2015-11-02 1414

2016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在总选派人数、留学资格有效期等方面有所变动,为方便全校师生提前做好申请准备,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主要项目及留学期限         

1.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包括高级研究学者(3-6个月)、访问学者(3-12个月)和博士后(6-24个月)。         

2.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包括访问学者(3-12个月)和博士后(6-24个月)。         

3.地方和行业部门合作项目:包括高级研究学者(3-6个月)、访问学者(3-12个月)和博士后(6-24个月)。         

4.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包括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36-48个月)和联合培养博士生(6-24个月);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选派类别为高级研究学者。      

5.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包括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12-24个月)和联合培养硕士生(3-12个月)。

6.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包括攻读学士学位本科生(36-60个月)和本科插班生(3-12个月)。     

二、申请、录取结果公布时间和留学资格有效期         

1.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申请时间1月5-15日,结果公布时间3月,留学资格仅保留至2016年12月31日。         

2.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第一批申请时间4月1-15日,结果公布时间5月;第二批申请时间9月1-10日,结果公布时间10月;两批录取人员留学资格均保留至2016年12月31日。         

3.地方和行业部门合作项目:申请时间4月1-15日,结果公布时间7月,留学资格保留至2017年3月31日。        

4.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时间3月20日-4月5日,结果公布时间5月。         

5.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申请时间3月20日-4月5日,结果公布时间5月。         

6.优秀本科生国际交流项目:第一批申请时间4月21日-5月5日,结果公布时间5月,留学资格均保留至2016年12月31日;第二批申请时间9月20-30日,结果公布时间10月,留学资格均保留至2017年6月30日。   

三、注意事项         

1.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和博士后申请时,必须提交由外方教授/邀请单位签发,并用邀请单位专用信纸打印的正式邀请信。内容应具备:① 基本信息:姓名、国内单位等;②留学身份: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③留学期限:明确到起止年月;④留学专业、课题或研究方向;⑤工作语言、是否符合接收方外语水平要求;⑥资金资助情况;⑦外方责任人签字与联系方式。联系邀请函时,应明确派出时间(即留学资格保留期限之前)。         

2.自2015年1月5日起美国对J-1签证申请者实施新的外语要求,具体标准由各留学单位制定。请赴美留学人员联系留学单位了解情况,做好外语准备。         

3.留学基金委不受理变更留学国别、留学期限及延期派出的申请。         

4.具体申报信息及流程请查询:http://www.csc.edu.cn/Chuguo/87a7f72abd1e4dffb3b9ddcea536ff87.shtml

联系人:吴长建、刘竹波  联系电话: 60104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