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因公出国(境)校内手续办理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鼓励支持我校教学科研人员更广泛地参加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进一步激发教学科研人员在对外交流中的创新创造创业活力,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组织部、中央外办等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教学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厅字[2016]17号),并结合我校实际,依据校领导指示,改进我校因公出国(境)校内审批手续,我校因公出国(境)校内审批手续将通过校内邮箱进行申报和审批。专用邮箱地址:lisumei@tyut.edu.cn
出国(境)前校内手续办理流程:
1、 申请人将邀请信、日程安排及经费来源的项目合同书(半年以上的长期出国留学人员还需人事处的《计划外出人员申请表》)扫描发送至专用邮箱。
2、专用邮箱回复审核通过后,下载填写《太原理工大学因公出国(境)申请审批表》(详见附件一)。
3、 基层单位党政领导审核、审批、基层单位盖章。
4、 国际合作处领导审批、盖章。
5、主管校领导审批。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