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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因公出国(境)校内手续办理的通知
编辑:国际合作部 2017-12-01 6389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鼓励支持我校教学科研人员更广泛地参加国际学术交流与合作,进一步激发教学科研人员在对外交流中的创新创造创业活力,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组织部、中央外办等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教学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厅字[2016]17号),并结合我校实际,依据校领导指示,改进我校因公出国(境)校内审批手续,我校因公出国(境)校内审批手续将通过校内邮箱进行申报和审批。专用邮箱地址:lisumei@tyut.edu.cn

出国(境)前校内手续办理流程:

1、 申请人将邀请信(邀请信要求基层单位主管教学或科研的院长或副院长签字,并加盖基层单位公章)、日程安排及经费来源的项目合同书扫描发送至专用邮箱。

2、专用邮箱回复审核通过后,下载填写《太原理工大学教职工出国(境)审批备案表》(详见附件一)。

3、 基层单位党政领导审核、审批、基层单位盖章。

4、校人事处签署意见,并盖章。

4、 校国际合作处领导审批、盖章。

5、主管校领导审批。

特此通知。

附件一:太原理工大学教职工出国(境)审批备案表

2017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