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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学年度公派出国教师选派工作的通知
编辑:国际合作处 2020-07-13 477

学校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关于组织实施2020学年度公派出国教师选派工作的通知》(语言中心〔2020〕2号,以下简称“中心通知”),2020学年度公派出国教师选派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岗位需求

2020年度国家公派教师和孔子学院中方教师岗位需求可登录网站查询,符合条件的我校教师可根据个人意愿选择申报,其中申报我校承担建设的阿富汗喀布尔大学孔子学院和西印度大学莫纳分校孔子学院教师,将进入我校孔子学院教师人才库。

二、人员条件

1. 热爱国际中文教育,遵纪守法,为人师表、爱岗敬业、诚信友善、有团队合作精神。

2. 具有2年及以上教龄(国内或国外)的在职教师和完成2年及以上国外汉语教学任务的国际中文教师志愿者。

3. 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汉语国际教育、中文、外语、教育、文化等人文学科专业学习背景。志愿者须获得硕士(含)以上学历。

4. 年龄一般在55周岁(含)以下,志愿者须26岁(含)以上。身心健康。俄、法、德、西、阿拉伯等语种教师年龄可在58岁(含)以下。

5. 具有较强的汉语教学、中华文化传播和跨文化交际能力。有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经验、国外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6. 普通话达到二级甲等(含)以上水平,能熟练使用英语或所在国语言。

7. 持有《国际汉语教师证书》。申请人在报名时未持有证书的,在赴任前应获得证书。

8. 符合国外教师岗位需求。

三、申报程序

请拟出国任教的教师个人在网上填写申请表(未在网上填写表格的不予受理)。申请人登录网站进行注册。填写后,下载打印纸质表格《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申请表》提交所在二级单位审核(请二级单位不要在表中签署意见。请将审核通过的人员名单另页汇总,并加盖公章)。国际中文教师志愿者办结离任结算后方可在网上申请。

请教师所在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提供推荐信。推荐信须如实对其政治思想、师德师风、教学能力、身心健康状况做出评价,并加盖二级单位党委(党总支)公章。

志愿者申请时须提供国际中文教师志愿者履职考评表、最后一任所在国外单位的推荐函和国内最后学历的院校论文导师或1名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教师的推荐函。

上述材料及相关证明材料(均为一式两份)由二级单位外事秘书于7月20日10-16时交国际合作处(明向校区行政楼B806室)。

咨询联系人:孔子学院办公室主任冯雷(目前在牙买加任职)

微信号:TY7120546,联系电话:0351—3176398

附件: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关于组织实施2020学年度公派出国教师选派工作的通知通知.pdf

2020年度公派出国教师选派文件包.zip

 

国际合作处(孔子学院办公室)

2020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