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Pc
isPad
isPhone
当前位置: 首 页 >> 合作交流 >> 公告通知 >> 正文
关于遴选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18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的通知
编辑:国际合作处 2018-03-19 894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18年西部地区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地方合作项目”文件精神,现将有关选派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1、选派人数:2018年全国计划选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3100人。

2、访问期限:高级研究学者为3-6个月;访问学者为3-12个月;博士后为6-24个月。

二、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为我校正式工作人员,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及单位重点工作。

2、申请时必须提交拟留学单位的正式邀请函。

3、外语水平需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详见http://www.csc.edu.cn/article/1045。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到条件者,须提供可以反映其外语水平的外语考试成绩证明(WSK/TOEFL/IELTS考试成绩)。在同等条件下,国家留学基金委优先录取申请时外语水平合格者。

4、高级研究学者申请人应符合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5周岁(含55周岁,以申请日期为准)。教学科研人员应为教授或博士生导师,此外,还应至少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骨干。

(二)两院院士、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杰出人才或领军人才入选者、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

(三)中央国家机关、地方行政管理部门、国有大中型企业高级行政管理人员,须具有或相当于副司局级(含)以上行政职务。

5、访问学者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50周岁(含50周岁,以申请日期为准),本科毕业后应有5年以上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应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无工作年限要求。

6、博士后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40周岁(含40周岁,以申请日期为准),应为国内高等学校或科研单位具有博士学位、具体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的优秀在职青年教师或科研人员。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

三、申报程序

1、申请人请于2018年4月1号-4月15号登录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apply.csc.edu.cn网上报名。关于应提交申请材料及说明、受理机构、邀请信、联系国外留学单位应注意事项、外语要求等详情请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www.csc.edu.cn进行查询。

2、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2019年9月30日。凡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自动取消。

3、申请人请于2018年4月10日-11日将国家留学基金委纸质版材料(正反打印四份)和单位推荐意见表(附件1,打印一份,须签字盖章)交到国际合作处201办公室,单位推荐意见表Word版发至邮箱ices@tyut.edu.cn

联系人:刘竹波

联系电话:0351-6010491。

地址:迎西校区国教楼201室

                                                                                                       2018年3月19日

  附件:太原理工大学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单位推荐意见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