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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合作处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的通知
编辑:国际合作处 2022-09-07 507

学校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2022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选派办法》(https://www.csc.edu.cn/article/2321)要求,现就我校2022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1.2022年我校推荐访问学者、博士后3人。

2.访问学者的留学期限为3-12个月,博士后的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3.资助内容包括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资助期限内的奖学金。奖学金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4.申请人应派往《泰晤士报》排名前400强高校,或基于本学科在ESI学科排名世界前200位大学或与我校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国际知名大学,不满足上述要求的,学校不接受申报,不予派出。

二、选派人员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4.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5.申请人应为我校在编人员,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在出国前近三年的年度考核中达到合格及以上。

6.访问学者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出国前须在校工作满3年;博士后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应为学校重点培养的后备师资,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且出国前来校工作时间须满2年。

7.申请人需主持校级及以上或参加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出国研修计划应与在研项目或课题紧密结合,且外方邀请信注明的在外研修专业方向与承担项目(课题)研究工作相一致。

8.外语水平应符合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及拟留学国家、留学单位的语言要求,详见https://www.csc.edu.cn/article/1730

9.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已获得国外全额奖学金资助;

(2)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3)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4)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

(5)曾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回国后服务尚不满三年。

三、选派程序

1.网上申报。符合选派条件人员于2022年9月10日至9月20日期间,登录申报系统(http://apply.csc.edu.cn)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国外单位正式邀请信及外方合作者简历请务必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2022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https://www.csc.edu.cn/article/2323)的要求准备。

2.材料提交。请各单位外事秘书于2022年9月20日17:00前将申报教师申请表一式两份(附证明材料)和《太原理工大学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单位推荐意见表》交至我处,并将《太原理工大学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单位推荐意见表》(word)版发至邮箱:zhaohuahua@tyut.edu.cn

3.我处将组织专家评审,择优确定拟推荐名单。

联系人:赵华华

联系电话:0351-3176390

地址:明向校区行政楼B809室

 附件: 太原理工大学教师出国研修项目单位推荐意见表.doc

 

国际合作处

2022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