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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度山西省省筹资金资助回国留学科研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编辑:国际合作处 2020-11-20 1451

学校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西省留学人员管理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度山西省省筹资金资助回国留学人员科研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晋留管办发【2020】4号)文件精神,省留管办近期拟开展省筹资金资助回国留学人员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15—2017年立项的省筹资金资助回国留学人员科研资助项目(见附件1)。

二、审核要点:

1. 项目承担人已按《项目合同书》完成预定研究任务,已完成的最终结果与《项目合同书》基本一致。

2. 著作类成果必须正式出版;论文类成果必须正式发表;研究报告类成果必须有使用单位的接纳意见。出版社开具的拟出版证明、杂志社开具的拟发表证明均不能作为申请项目解体的依据。

3. 最终成果应在显著位置标注“山西省回国留学人员科研项目资助”字样。

三、材料报送要求

1. 《山西省回国留学人员科研项目结题申请表》(见附件2)、《省筹资金资助回国留学人员科研项目验收证书》(见附件3)一式四份双面打印。

2. 工作终结报告、技术总结报告、合同书复印件、论文、专利复印件、项目所获奖项、项目所获国家或省级资助等相关材料,纸质版一式八份双面打印、装订成册。

评审时间为2020年12月—2021年1月。请项目负责人按要求先准备一套电子材料于2020年11月25日发送至国际合作处邮箱,待审核通过后再按通知份数打印(项目负责人签字,国际合作处统一盖章),并由学院于11月30日统一报送至国际合作处。

四、其他事项                                              

2015—2017年立项项目中尚未结题的,原则上均应参加本次结题验收。项目如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由项目责任人提出延期申请(见附件4),延期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并于11月25日将延期申请电子版发送至国际合作处邮箱。

地址:明向校区行政楼B809室

邮箱:ices@tyut.edu.cn

联系人:李素梅老师

电话:3176390,3176391,3176393

附件:1.山西省回国留学人员科研资助项目结题清单.xls

          2山西省回国留学人员科研资助项目结题申请表.doc

          3山西省回国留学人员科研资助项目验收证书.doc

          4. 科研项目变更(延期)申请.doc

          5.结题验收汇总表样表.xls 

      

国际合作处
2020.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