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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1年度山西省回国留学人员科研经费的通知
编辑:国际合作处 2010-09-01 945

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西省留学办晋留管办发[2010]15号[关于申报2011年度回国留学人员科研经费的通知]精神,我校从即日起开始受理2011年省筹资助回国留学人员科研项目经费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应结合山西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重点支持能促进传统产业升级项目,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市场前景好、经济效益高的短、平、快项目,基础研究有国际前沿水平的项目,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

二、对两次(两次及以上)获得省筹科研资助又再次申报者,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方可申报:1、省筹科研资助项目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二等奖及以上者;2、近二年获得国家科研项目并主持、负责者。

三、为切实解决山西省经济发展急需解决的难点问题,加大对重点资助项目的扶持力度,支持条件成熟的科研成果产业化,今年继续安排5项左右的重点项目,每项额度为20-30万元人民币。资助的重点研究领域是:1.煤转化及安全生产,2.新材料转化,3.环境治理及清洁生产,4.工业自动化控制,5.量子调控与信息技术,6.精细化学品等。

重点项目申报条件:申报人必须主持或曾主持完成国家项目;对所从事的学科领域有深入的研究和较高的学术造诣;是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二等奖及以上者(第一主持人);具有正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课题组成员具有副高级职称和硕士及以上学位者不少于三分之二。申报时需上报可行性研究报告,由省留学办组织专家评审。 

四、科研项目申请表可通过山西省留学人员信息网下载。申请者请于2010年10月8日前将申报材料(原件一份复印件三份)报校国际合作处。

特此通知

国际合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