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Pc
isPad
isPhone
当前位置: 首 页 >> 合作交流 >> 公告通知 >> 正文
关于推荐 2011年孔子学院(课堂)、国家公派汉语教师的通知
编辑:国际合作处 2011-03-29 871

各有关单位:

近日国家汉办根据各国孔子学院(课堂)和国外大中小学的需求,启动了2011年孔子学院(课堂)和国家公派汉语教师人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需求

2011年孔子学院(课堂)教师岗位需求教师542人,国家公派教师岗位需求教师233人。

二、申请人须具备的条件

1.思想政治条件

热爱汉语国际推广事业,具有较强的使命感、光荣感和责任感。师德高尚,爱岗敬业,组织纪律性强,有团队精神。

2.职业条件

(1)具有2年以上教龄的学校在职在编教师(包括聘用的合同制教师)。

(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对外汉语、汉语言文学、外语、教育、心理、历史、文化等人文学科专业学习背景。有1年以上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经验、国外学习工作经历者优先。

(3)具有较强的汉语教学、中华文化传播和跨文化交际能力。

3.语言条件

汉语普通话水平测试须达到二级甲等以上(含)。至少熟练掌握一门外语。

4.年龄条件

原则上,年龄在50周岁(含)以下,非英语语种的教师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

5.身体条件

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身心健康,有较强的适应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

6.符合教师岗位具体要求。

三、推荐程序

1.填写表格

申请表格采取网上填写方式,未在网上填写的不予受理。申请人须登录http://shizi.chinese.cn网址,自愿选择孔子学院(课堂)教师或者国家公派汉语教师填写申请,不可双重申请。

填妥《孔子学院(课堂)汉语教师申请表》(附件4)或《国家公派汉语教师申请表》(附件5)后直接网上提交,同时下载纸质表格提交国际合作处审核。

2.报送材料时间

请有关单位于2011年4月7日前将推荐材料报送国际合作处,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国际合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