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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1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第二批选拔工作的通知
编辑:国际合作处 2011-07-01 722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的有关通知精神,2011年“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1:1配套项目)第二批出国留学人员的报名工作将于2011年9月20日开始,各单位应从人才强校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选派青年教师赴国外高水平大学留学的重要意义,提前做好选拔推荐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1、高级研究学者:留学期限为3-6个月;

2、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留学期限为3-12个月;

3、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留学期限为36-48个月,具体以留学目的国及院校学制为准;

4、联合培养博士生:留学期限为6-12个月。

二、申请条件

1、申请人应是我校在职教师,年龄不超过45周岁。

2、申请人应符合《201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申请条件。

3、必须有外语水平合格证明及国外入学通知书或邀请信。

4、申请者须为目前主持校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或参加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的人员。

三、被推荐人需在9月20日登陆国家留学信息管理系统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于9月24日前将申请材料一式二份交国际合作处,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国际合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