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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孔子学院(课堂)汉语教师的通知
编辑:国际合作处 2011-11-17 1355

各有关单位:

为满足孔子学院(课堂)对汉语教师的需求,进一步提高孔子学院(课堂)办学质量和水平,国家汉办拟于12月下旬开展孔子学院(课堂)教师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需求

请登录http://shizi.chinese.cn查询岗位需求,教师赴外任期一般为3-4年。

二、推荐教师要求

(一)推荐对象

1.学校在职在编教师,包括单位聘用的合同制教师。

2.本单位近三年回国的优秀汉语教师志愿者。

(二) 推荐基本要求

1.热爱汉语国际推广事业,具有较强的使命感、光荣感和责任感,爱岗敬业,组织纪律性强。

2.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原则上年龄在50周岁(含)以下,非英语语种的教师年龄可放宽至55周岁。

3.具有2年以上教龄,从事中文、外语、教育等专业教学的教师或1年以上在国外服务的优秀汉语志愿者;有汉语作为第二语言教学经验、国外工作经历者优先;志愿者须持有国家汉办颁发的《优秀汉语教师志愿者荣誉证书》。

4.能熟练使用所在国语言或英语,普通话须达到二级甲等以上(含)水平。

5.性格开朗,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适应能力和跨文化交际能力。

6.符合孔子学院(课堂)教师岗位需求。

三、推荐程序

1.提交材料

(1)申请表格采取网上填写,未在网上填写表格的将不予受理。申请人选须登录http://shizi.chinese.cn网址,自愿选择孔子学院(课堂)教师岗位填写申请。孔子学院(课堂)中方合作单位教师首选本单位孔子学院(课堂)教师岗位。填写后,下载打印带有申请编码的纸质表格提交国际合作处审核。

(2)各单位须为被推荐教师附推荐信,主要对其政治思想、教学能力、身心健康状况做出评价。

四、报送材料时间

请各单位于2011年11月21日前将推荐材料报送国际合作处,并确保推荐信、申请表等材料齐全。逾期或材料不全将不予受理。

五、选拔面试

推荐人选须参加由国家汉办统一组织的选拔面试,面试内容主要为专业知识、教学技能、跨文化能力、外语水平等,面试时间拟定于12月下旬举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录取培训

面试后择优录取。被录取教师须接受国家汉办组织的相关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派出,培训具体安排将另行通知。

七、派出待遇

教师待遇根据《国家公派出国教师生活待遇管理规定》(财教[2011]194号)文件执行,国家汉办将对教师所在单位给予教育服务补贴,以保留教师国内基本工资。

特此通知

国际合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