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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2年中英博士生教育及科研合作伙伴关系项目的通知
编辑:国际合作处 2012-08-28 1493

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与英国商业、创新与技能部签署的关于《中英博士生教育及科研合作伙伴关系项目框架协议》,双方决定合作开展“中英博士生教育及科研合作伙伴关系项目”。2012年,该项目共可支持最多28对高校科研合作伙伴关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一)选派专业

能源、资源和环境;工程科学;生命科学与公共卫生;技术科学,包括生物技术、航空航天、先进制造、信息与通讯技术以及农业高新技术;城市化与城市发展;材料科学与新材料;基础研究;人文与应用社会科学。

(二)选派类别、选派规模及留学期限

该项目对每个高校科科研合作伙伴关系的资助期为2年。在此期间,每对科研合作伙伴高校可互换不超过6人的科研团队到对方院校或研究机构进行一次访问。科研团队中必须同时涵盖研究人员和博士研究生两个类别,包括:研究人员1-3人,博士研究生1-3人。中方赴英研究人员的在外停留时间为1-3个月;英方来华研究人员在华停留时间自定。双方选派的博士研究生在外停留时间总计不超过24个人月;每名互换博士研究生到对方合作院校或研究机构的停留时间为3-12个月。

(三)留学国别:英国

二、申请条件

研究人员将作为国家公派访问学者或博士后类别人员派出,申请时应符合《2012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中规定的基本条件和相应类别条件。其中,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该项目录取的研究人员将不受回国工作至少五年方可再一次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的限制。

博士研究生将作为国家公派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类别人员派出,申请时应符合《2012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中规定的基本条件和《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选派办法(2012年)》中规定的申请条件。

三、资助内容

国家留学基金将为赴英研究人员提供一次性往返国际旅费以及在英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英方来华研究人员所需费用由英方负担。

国家留学基金将为赴英博士研究生提供一次性往返旅费,英方将负担其在外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一次安置补助费。英国政府将为来华的博士研究生提供一次性往返国际旅费;国家留学基金提供其在华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和有关费用支出,具体为其按照有关规定安排英方来华博士研究生申请中国政府来华奖学金资助。

四、申请办法

(一)申请材料清单

1.单位正式推荐公函(一份);

2.Application Form for Sino-UK Higher Education Research Partnership for PhD Studies(一式两份,同时请将电子版发至llsun@csc.edu.cn)(可在国家留学网www.csc.edu.cn该项目指南中下载);

3.项目负责人及其他参与人简历(不超过二页/人);

4.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的主要科研成果;

5.双方已有合作协议(如无可不附);

(二)申请时间及受理方式

请于2012年9月6日前将规定申请材料报国际合作处。

请按照申请材料清单的顺序整理申请材料。所有申请材料一律使用A4复印纸打印或复印。其中材料2至5须按上述顺序装订一式三份,每套材料首页附清单;单位推荐公函单独放置。另请将材料2的电子版同时发送至llsun@csc.edu.cn。凡未按要求准备或逾期提交申请材料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附件:1. Guidance Notes

          2.Application Form for Sino-UK Higher Education Research Partnership for PhD Studies

 

                                                             国际合作处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八日